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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打折不一定真正“让利”
商场消费四大陷阱解读
  • 2012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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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月正是开春时节,众多商家纷纷推出换季打折、买一赠一等促销活动吸引消费者的眼球。然而,随着活动的增多,消费者的投诉也日益增多。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的2011年全国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显示,去年受理的消费者投诉中,百货类投诉高居投诉榜单第二。那么,消费者到商场里“血拼”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陷阱  虚假广告
  商场促销活动消费陷阱之一就是利用不真实、不准确的广告描述误导消费者,如对赠品的数量、规格、型号不予说明,以很小的字体或在不引人注意的位置注明赠送的附加条件等。比如一些商场在宣传中把“3折起”中的“起”字写得很小,消费者往往看成了“3折”,待消费者赶到商场抢购,结果发现商品基本上都是7折、8折,回头再去看那个广告牌,才发现原来还有个小小的“起”字。

陷阱  打折优惠
  商场促销最常用的手段就是打折优惠。节日期间或季节更替的时候,各大商家纷纷进行打折促销,尤其是换季时期,商家更是打出“清仓狂甩、最低1折”这样的噱头,以致许多冲动型消费者贪图便宜一口气买下很多用不着的商品。可是,天下哪有免费的午餐,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实际上,商家对商品进行打折之前,就已经先提高商品价格,再以“打折”、“降价”、“抽奖”等为诱饵,将消费者引入“消费陷阱”。
  无论是打折、降价还是返券、赠品,商家一般都附有“本店保留对此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字样。当消费者提出疑问时,店家总是振振有词地说,商店有最终解释权。

陷阱  购货赠物
  许多商场在做活动的时候,会通过赠送积压、过期甚至假冒伪劣商品为诱饵,引诱顾客前来消费。而一旦赠品出现质量问题就以“特价、处理商品不享受三包”、“赠品不享受三包”等借口拒绝承担责任。有些商家在有奖促销活动中,用残次品或劣质品充当奖品赠送给顾客,同时还打出广告说,“奖品是无偿赠送的,出现质量问题概不负责”。
陷阱  消费赠券
  有一些商家为招徕顾客,采取消费满一定数额即获现金赠券或优惠券等促销手法,如“买100送50”、“买100返100”,但是当你到商场一看,商品价格标的也非常巧妙,“199、299、399……”,有时候顾客为了凑满100块,又不得不多消费一些。更有些赠券活动不说明使用条件,待消费者要求兑现优惠券时,却发现柜台上到处写着“本柜台恕不参加活动”,而能使用优惠券的商品往往是高价、高利润商品。其实,商家就是让这种活动不断刺激消费者的欲望,引诱人们掉进循环购物的“无底洞”。
  消费赠券还存在一个问题,就是赠送的消费券规定使用期限。据了解,38.5%的商家在赠券使用期限短,赠券消费不设找零等,每张赠券必须一次消费完,不设找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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