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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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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15日讯 “我们小区的电费是5毛7,而国家定价是5毛4,”家住滨海小区的张先生拿着一张电费交费单来到烟台市物价局的柜台前投诉。 张先生住在滨海小区六年多了,每个月去小区物业交水、电和燃气费。然而,最近交电费的时候,张先生却发现了电费单上面的一个细节:电费是0.577元一度。张先生纳闷了,国家定价不是0.5469一度吗? 随后,张先生来到物业办公室询问,物业管理人员说:“电价都是烟台市物价局统一定价的,我们只是照常收费。”张先生又打电话到物价局,物价局说已经记录备案,会尽快调查并通知结果。 在家等不及的张先生,这天亲自来到物价局的柜台咨询电价,并投诉物业公司私定电价、乱收费。物价局的负责人现场答复了张先生,电价都是由物价局统一定价的,居民用电就是0.5469元一度,他们会尽快调查此事,责令物业公司以及相关部门解决。 近年来,张先生的小区都是将电费交给物业公司,有物业公司来管理。以前交电费都没有写明单价,只是写着用电度数和总价,以至于张先生并没有察觉电价的不同。据了解,电费理应由电力公司委托银行统一收费,居民亲自去银行交费。 在此,物价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应经常注意自家的电费、水费和燃气费的单价,以免花了冤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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