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追踪报道 |
| 医院命名最好预先核准名称 |
| 本报记者侯艳艳 | |
- 2012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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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一家医院名称不规范,先后出现了六七个名字,福山区市民王先生因此吃了亏——去年他因为一起医疗纠纷将这家医院告上法庭,但由于他将医院的名称写错,最终无奈撤诉(本报13日C05版曾予报道)。近日,记者了解了医院命名的程序。 12日,烟台市福山天府中医医院孙院长称,他在工商局办理的医院工商营业执照名称为“烟台市福山区天府中医医院”,而在卫生局办理的行医许可证名称则是“烟台市福山天府中医医院”。因为没有意识到一字之差,医院的公章名字没有统一,医院的名称也有一段时间没有核准。孙院长称,国家规定医疗机构只能有一个名,公章也必须与注册登记名称相同,经过与工商部门协调,才最终统一了医院名称。 烟台市工商局福山分局企业注册局一位负责人称,根据相关办法,个体户的行政规划为烟台市福山区,“区”字不能去掉。 可记者从烟台市卫生局了解到,《山东省医疗机构命名及名称管理暂行规定》上明确规定,政府设置的医疗机构名称中应当含有省或市、县(市、区)、街道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卫生部门的行医许可证名称要求较为严格,由于两个部门命名规定有差异,工商方面经常退一步,以给医疗机构提供方便。”福山区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的一位负责人称。 烟台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称,按照程序,民营医院、私人诊所等个体工商户应先进行名称预先核准,拿到名称通知书后,再到卫生局办理行医许可证。这位负责人称,有不少医疗机构并没预先核准名称,先到卫生部门办理许可证,再到工商部门补办名称登记。如果办理了行医许可证,到工商部门查看发现有重名的机构,就无法办理营业执照。因此,个体户要先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最好不要省去这一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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