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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市民炼就“火眼金睛”
本报联合工商部门设8处投诉点发放传单传授知识受理投诉
  • 2012年03月1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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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华路银座商城投诉点,工商人员现场向市民传授鉴别真假商品本领,吸引了大批市民。 记者 崔如坤 摄
  本报菏泽3月15日讯(记者 崔如坤) “用点心真假就分出来啦,以后买东西可不粗心大意了。”15日,菏泽市民李先生听工商人员讲解如何分辨真假商品后说。当日,本报联合菏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菏泽市消费者协会在城区设立8个投诉点,现场接受市民投诉。
  “前两天俺从超市买了箱火腿肠,回家才发现是过期的。”上午10时,在中华路与解放大街交叉口投诉点,市民肖先生带着过期火腿肠到投诉点投诉称,3月7日,他在某超市购买的火腿肠过了保质期,要求处理。受理投诉后,工商人员发现,肖先生所购火腿肠确已过期,且肖先生有购物票据。随后,记者与工商执法人员一道前往超市进行调解,最终肖先生获得十倍赔偿。
  牛奶、白酒、碳酸饮料……在中华路银座商城投诉点,工商人员拿着生活中常见的商品,现场为市民一件件传授真假商品辨别方法。现场十分火爆,市民纷纷上前学一手辨假本领。“猫腻原来在这,以后买酒可得细心了。”市民曹先生在工商人员指点下,发现了真假白酒包装上的区别,“假酒厂家故意把自己的商标牌子用小字体印在不起眼的地方,不仔细看还真看不出来,就这样以假乱真呀”曹先生说。
  “其实只要消费者用点心,留点意,大都可避免上当受骗。”工商人员介绍,不法厂家故意利用消费者的麻痹大意,来误导消费者,“包装相似也就改个字如‘优酸乳’改为‘优酪乳’,‘舒化奶’改为‘舒适奶’……”另外,工商人员提醒市民,生活中切勿贪图小便宜,这样购买到假货的几率就会很大。
  据统计,3.15当天,本报联合工商、消协在8个投诉点共发放《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工商部门自行编发的《消费小知识》共计3万余份,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咨询1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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