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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宴服务费已成“潜规则”
东营市消协:消费者应在知情情况下消费
  • 2012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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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18日讯 18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许多酒店的婚宴需要每桌收取10%至15%的服务费。东营市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在消费前,酒店要事先告知收取“服务费”的详情,以免产生纠纷。
  18日下午,在西城一家酒店内,记者了解到,该酒店婚宴的最低标准为每桌999元,另外需要收取15%的“服务费”。另一家位于黄河路上的星级酒店也同样收取着“服务费”,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酒店内的婚宴有不同的标准,“其中1099元的婚宴需要收取10%的服务费。1399元的标准需要收取8%的服务费。”
  韩女士去年在黄河路上的一家星级酒店举行了婚礼。她说,当时预订的标准是每桌1299元,每桌需要收取15%的费用,“因为找了熟人,所以才收取了10%的服务费。”
  对此,东营市消费者协会的崔先生表示,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该不该收取服务费,这是酒店普遍存在的情况,目前存在一定争议。“消费者有着自主选择权,酒店对于这项收费要提前给予明示,在不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况下,则可以收取,以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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