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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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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6982110热线消息(记者 赵兴超 通讯员 侯树虎) 3月16日,一男子拿着一张8万6千元定期存单到泰城一银行辨别真假,经鉴定是一张假存单,后被民警扣下。男子称,存单是生意伙伴作为货款给他的。 16日下午,一男子走进岱宗大街一家银行,拿着一张定期一年存单,要工作人员鉴定是不是真的。工作人员看到存单期限为2011年4月27日至2012年4月27日。但颜色与正常存单相比偏重,加盖的银行公章多出一个数字。存单下方工作人员署名写着是李某,但从未有过这名工作人员。 银行工作人员一边稳住男子,一边报警。巡特警支队二大队三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得知男子姓曹,来自河南,在泰安做生意。存单是生意伙伴作为货款给他的。因为还没到期,他想找银行咨询一下。民警在他身上找出第二张存单,经工作人员鉴定是真存单。对于假存单,曹某称不知道是假的,随后被移交派出所做调查。 银行工作人员称,他们也是第一次遇到假定期存单,建议市民生意往来时,拿到把握不准真假的存单、汇票、支票等票据,及时到银行鉴别真伪,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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