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2012年03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枣庄3月18日讯 (记者 张冬梅 通讯员 裴忠敏) 38岁的男子王某在抢得他人财物后,所骑的摩托车意外发生故障,无奈之下他便弃车逃窜。事后,王某舍不得摩托车,于是到公安机关报案谎称车辆被盗,却被民警识破,当场被抓。 3月9日晚上10点左右,王某骑着摩托行至平行路一个小区的大门口附近,发现一名年轻女子挎着包独自行走,于是就一直尾随。行至较偏僻的地方,王某就将女子的挎包抢了过来。女子被抢后,便大呼“抓小偷”,王某惊慌失措地想逃,但没想到摩托车刚跑了百米远就熄了火。无奈之下,他便把摩托车放在路边,跑了。“我没工作,曾多次有过抢劫的念头,但都没有做过。那晚,我和朋友一起喝了点酒,身上实在没钱了,所以看到那名女子后便动了抢劫的念头。”王某说。 案发后,被抢女子立即报案,荆河派出所会同刑警大队民警经过现场调查,找到了王某留下的摩托车。 “摩托车没有挂牌,我们调查很困难,没想到他竟自己报案寻车。”民警说。 16日,王某到荆河派出所报案称,他前几天喝醉了,把摩托车停在了平行路附近,但第二天发现停的摩托车被盗了,希望民警帮忙找回。值班民警了解情况后,发现报案人王某所说摩托车的情况与9日发生的抢夺案件中的嫌疑人用的作案车辆极为相似,民警赶紧将其控制并进行盘问,最终王某供述了抢夺的犯罪事实。 “我抢完包后发现里面的现金和手机加起来不过千元,根本还不够我的摩托车钱,所以很后悔。”王某说,“当晚我就回去找摩托车,但发现竟没有了。所以就想通过民警找回自己的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