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满释放的重庆小伙聋哑且左脚残疾 |
| 法官资助,聋哑人与父母团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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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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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刘科 晓学) “孩子已经平安到家,谢谢各位法官的关心!”日前,一个来自贵州省贵阳市的感谢电话打进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刑庭办公室。原来在法官帮助下,刑满释放的聋哑重庆小伙子回到了远在贵阳打工的父母身边。 2011年6月,重庆聋哑人赵思川(化名)因与人合伙在济南公交车上盗窃,被历下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今年3月14日,赵思川刑满释放。考虑到赵思川聋哑、左脚残疾还是文盲,在济南又举目无亲,历下法院刑庭决定启用刚创立的,旨在对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等当事人进行救助的“新生基金”,送赵思川回家。 法官孙静是赵思川盗窃案的审判长,她联系得知,赵思川的父母已经离开重庆,正在贵州省贵阳市打工,希望儿子能直接坐车到贵阳。 刑满释放的当天,历下法院刑庭法官为赵思川带去了新买的外衣和鞋袜让他换上,将一张济南到贵阳的长途汽车票和50元零用钱连同矿泉水、方便面、火腿肠和卫生纸交到赵思川手中,并把他送上了回家的大巴。车上的赵思川不住地弯曲大拇指“点头”谢谢。一天后,赵思川与父母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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