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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开展药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顿
严查低劣药材以次充好、药店进货不严等违法行为
  • 2012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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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3月19日讯(记者 李倩 通讯员 董建) 即日起至6月份,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生产、批发、零售环节的药品开展集中专项整顿,严查中成药少投料,零售环节“走票”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将直接吊销经营许可。    
  对药品生产环节,将重点整治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存在偷工减料的行为;企业擅自接受药品委托加工或存在出租厂房设备的行为;企业原料来源把关不严,以化工原料代替经批准的原料药,以质量低劣药材代替合格药材,购买质量无法保证的提取物生产制剂的行为。
  药品批发企业,重点整治存在的“挂靠经营”、“走票”、出租、转让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零售药店严查进货来源审查不严,从非法渠道进货,特别是通过互联网购进假药的行为,以及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违法行为。
  “对于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直接吊销生产许可。”济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吴琼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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