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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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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记者获悉,泰安市将评选100名2012年度市级劳模和先进工作者,在“五一”期间集中表彰,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 本次共表彰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100名,其中:职工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90名,农业劳动模范10名。表彰范围是:2010年以来,为推进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专业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城务工人员、新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 经审核批准的企业职工、农民人选,由市政府授予“泰安市劳动模范”称号,机关、事业单位人选,由市政府授予“泰安市先进工作者”称号,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3月27日前,各推荐单位要将推荐人员汇总表和事迹表报市总工会。 (侯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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