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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将免居民基本殡葬费
  • 2012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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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青岛3月20日讯(记者 陈之焕) 记者从青岛市民政部门获悉,青岛市行政辖区内居民去世后,将免除其家属(机构)在殡仪馆消费的基本殡葬费。
  据介绍,按照国家民政部界定,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为遗体运输(指普通车辆,含遗体消毒、馆内遗体搬运)、遗体存放(普通柜冷藏)、火化和基本骨灰寄存。免费的群体为除青岛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外,还包括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无法查明身份并在救助管理机构死亡的人员、在青大中专院校全日制非青岛市户籍的学生、驻青部队现役军人、与在青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金1年以上并办理居住证的外来务工人员、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等人员。
  据悉这一保障制度,将减轻群众丧葬经济负担每年约8416万元。到6月底这一政策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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