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帮办 |
| 开发商延期交房市民该咋办 |
| 专刊记者闫丽君 | |
- 2012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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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读者李女士致电本报称,她几年前买的公寓,合同约定2007年12月31日交房,可现在遥遥无期。“开发商说大厦主体出来了就交房,可如今过去近5年了,房子还迟迟没有到手,这可怎么办呢?”李女士说。 据了解,这套房子李女士本来是要做婚房用的,可是迟迟不交房导致婚期一再延迟,不得不租房,眼看着孩子都一天天长大了,可是迟迟不肯交房导致这蜗居的日子什么时候才可以结束呢?每当说起这个事,李女士就一肚子火。 她说,当时和她一起买下这个公寓的还有其他业主,她该怎么办呢?如何索赔呢? 对此,烟台中亚顺正律师事务所的付磊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比例,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付磊建议,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方式取得,如果合同有约定,按约定计算违约金,没有约定,法律有明确规定,逾期交付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原则和购房契约中关于发展商晚交房超过若干天的处罚条款,可要求开发商给予补偿或付违约金。当然,购房人也有要求退房的权利,直至诉诸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链接 延期交房 业主联合维权更妥当 提要:1、对于逾期交房期间业主外租房屋的租金赔付问题,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延期交房期间,房租应由开发商承担。2、如果开发商在宽限期过后,仍不能交房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业主联合维权更妥当 开发商与买受人约定交房期限,应当按期交房。开发商把延期交房的经营风险和责任转嫁给买受人,侵犯了消费者合法权利。但业主采取法律程序维权一般会长达数月,有的业主承受不起,并且此时房价相比购买时已经涨了不少钱,如果退房必然会带来损失。在这种情况下,有律师建议,业主最好能联合起来维权。对于延期交房现象,政府主管部门应该进行规范,制定相对统一的违约标准,让业主购买时的补偿有规可依。 合同约定是维权关键 1、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应按照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执行。 2、对于逾期交房期间业主外租房屋的租金赔付问题,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在延期交房期间,房租应由开发商承担。 3、如果开发商在宽限期限过后,仍不能交房的,购房者有权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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