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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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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0日讯(通讯员 李旭东 记者 刘腾腾) 路过一会所时,趁里面没人,盗走一台笔记本电脑和一个化妆包。18日,年仅16岁的女嫌疑人张某被抓获,由于自幼无人管教,张某12岁就有一次盗窃前科。 3日下午3点40分,市北警方接到埕口路一会所报案称,一台价值3000余元的笔记本电脑和一个高档化妆包被人偷走。工作人员称,会所有两层,案发时一楼没有工作人员看店。警方调取监控录像看到,案发时间内,一名身穿灰色上衣的女孩会所旁边的一家网吧出来后,直接进入会所一楼,看四周没人,偷走了电脑和化妆包,然后从容离开。通过对网吧工作人员的排查,警方得知女孩位于李沧区的住处。18日,守候民警在李沧区向阳路附近的一家网吧将正在上网的女孩抓获。 经审查,女孩姓张,16岁,黑龙江省嫩江市人。民警在张某的身上搜出了一张徐某的身份证。面对审查,女孩供认了曾于今年1月在黑龙江老家与朋友在K歌时,盗窃了朋友徐某钱包的事实。 20日上午,记者在台东派出所见到了张某。张某称,今年2月18日,她独自来到青岛打工,一直没有找到工作,身上的钱也快花光了。3月3日下午,她路过埕口路一会所时,看到会所门口贴着招聘信息,便打算进去应聘。进去后看到里面没人,临时起意偷走了吧台底下的电脑和挂在门口的化妆包。记者注意到,张某的手臂上刺有一个文身。对此,张某称她在10岁的时候就开始文身了,“我妈妈在我小时候去世了,爸爸也在外地打工,没有人管我,我是靠家里的亲戚带大的。”办案民警告诉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得知,张某在12岁时就有一次盗窃前科。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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