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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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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0日讯(通讯员 王蕾 布汝奎 记者 张爽) 自2011年下半年起,邹平县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政策。截至目前,已经资助幼儿2060名,发放资助金123.6万元。资助内容为在园期间的保教费及伙食费,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凡在经县教育局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以及残疾幼儿,均可享受该资助政策。 据了解,2011年,邹平县各级各类学生资助共投入1800余万元,资助学生4.8万人。邹平县下一步将继续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全面实现就学资助体系的全覆盖,力争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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