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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320元
  • 2012年03月22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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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3月21日讯(记者 白雪岩) 日前,枣庄市出台了《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农村五保对象以及集中供养人群的保障标准都有大幅提升,全市拨付8000万补助金救助近20万城乡困难居民。
  据了解,2011年,枣庄城市低保由每人每月220元提高到260元,农村低保由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1500元。在去年的基础上,今年枣庄市将城镇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320元,农村居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相关部门人员介绍,今年农村低保标准增幅达33%,是近几年来增幅最高的一次。另外,今年农村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200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2600元提高到2800元。
  枣庄市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介绍,目前枣庄城市低保户大约有5.2万人,农村低保户大概11.9万人,农村五保对象是1.9万人。根据财政部门预算,今年枣庄市财政拨付市属低保家庭补助及取暖补贴5462万元、农村低保补助1872万元、农村五保供养补助1005万元。根据政府通知,各项补助标准的提高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目前,市级财政部门已将8000多万补助金陆续发放到各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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