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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空矿泉水瓶引发血案 |
| 伤人者被判赔偿4900余元 | |
- 2012年03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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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廖雯颖 通讯员 陶然) 为了争夺一个空矿泉水瓶,竟引发一场“血案”,抢夺中,一方用刀子扎进对方胸膛。日前,济南市历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健康权纠纷,判决伤人者郭倩赔偿伤者各项损失4900余元。 事情得从去年8月份说起。市民牛凯(化名)因为生活困难,经常四处捡拾废品补贴家用。2011年8月的一天下午,遥墙机场大厅门口,牛凯捡到了一个空矿泉水瓶。牛凯刚把瓶子捡起来,站在一旁卖打火机的郭倩(化名)就不干了,说这个矿泉水瓶是她的并上前争抢,但被牛凯将矿泉水瓶夺了过来直接放进废品袋里。见状气恼的郭倩张嘴就骂起了牛凯。牛凯气急之下用废品袋抽打了郭倩一下。这一下把郭倩惹急了,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一下扎进了牛凯胸部,顿时鲜血渗出来,染红了牛凯的胸部。 机场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及时将牛凯送往了医院抢救,所幸牛凯没有生命危险。住院治疗五天后,因家境贫困无力支付医疗费,牛凯出院回家治疗,前后共花费医疗费五千余元。而郭倩也是村里有名的困难户,生活还需要政府救济,派出所民警多方调解,双方也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牛凯无奈之下将郭倩起诉到法院,要求郭倩赔偿自己各项损失近三万元。 历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牛凯与被告郭倩因捡拾废品发生争执,矛盾不大,双方本应保持克制,郭倩却用随身携带的刀具将牛凯捅伤,侵害了牛凯的健康权,郭倩应对牛凯因伤造成的合理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牛凯在双方发生口角后也不冷静,用袋子抽打了被告郭倩,从而激化了矛盾,对自身健康权损害的发生也有一定的过错,根据法律规定,应适当减轻郭倩的赔偿责任。牛凯的部分主张无证据支持且赔偿数额过高,应予以调整。最终,法院判决郭倩赔偿牛凯各项损失共计49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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