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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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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南3月25日讯(记者 杨传忠 通讯员 郭轶敏 张茂春) 记者从全省防范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及窃电违法犯罪工作会议上获悉,去年全省共破获涉电案件1040起,打掉犯罪团伙3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60人,缴获财物价值381万元;破获各类窃电案件1467起,挽回经济损失1342万元。 《山东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条例》于201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我省开展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2011年8月,山东省公安厅与山东电力集团公司联合成立“山东省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联合办公室”,有力地推进了全省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的开展。同时,山东电力集团不断加强电力设施人技物防建设。对±660千伏银东直流线路等“外电入鲁”主通道进行了重点特巡,并安排专项资金1130万元,安装完善变电站电子围栏和防盗报警装置。此外,重点线路和案件易发线路的铁塔、线杆上还安装了“3G视频智能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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