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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消防手续就生产
开发区一厂房被临时查封
  • 2012年03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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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5日讯(首席记者 聂金刚) 24日,东营开发区消防大队根据群众的举报,依法对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未办理消防手续就擅自生产的某纺织厂进行了临时查封。
  开发区消防大队火灾隐患举报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浏阳河路107号厂房内储存二甲醚危化品,存在火灾隐患。开发区消防大队立即派出防火干警对该厂进行了突击检查,发现该厂严重违反了《消防法》有关规定,擅自将原纺织厂房更改为集生产、加工、储存聚苯乙烯外保温材料为一体的厂房。并未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且生产车间堆放着危化品二甲醚,一旦发生火灾,后果将不堪设想。经询问单位负责人得知,该单位未办理任何消防手续擅自生产。
  针对这起消防违法行为,防火干警向该厂下发了《临时查封决定书》,对配电箱总电源、厂房门口进行粘贴封条,并在厂房门口醒目位置张贴了临时查封决定,依法对厂房进行了临时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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