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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条建议,4条写进刑诉法 |
| 住滨州全国人大代表、兽医专家沈志强成法律界“明星” | |
- 2012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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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志强说起自己所提建议被采纳,非常自豪。 本报记者 李运恒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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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报记者 张凯 他提出的《关于对刑事诉讼法的几点修改建议》有4条已正式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次修正);关于尽快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议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列入2012年工作计划。他就是住滨州的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一位从事兽医工作并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短短时间在国内法律界成为舆论焦点。 13条修改条款中4条是他的建议 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2639票赞成、160票反对、57票弃权的投票结果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改法案。 住滨州的全国人大代表沈志强拿到法案仔细一看,13项修改条款中,有4项是自己建议的,尽管有的表达方式不是完全一致,但法制精神是一样的。“实在是激动人心,回到滨州对委托自己提建议的同志们也有交代了。”沈志强回忆当时的心情说。 2012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沈志强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对刑事诉讼法的几点建议》,内容涉及“死刑复核”、“犯罪嫌疑人家属可代请律师辩护”、“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应及时通知其家属”、“公民防止被精神病”等14条建议,其中以上4条均被采纳。 沈志强告诉记者,早在年初时,所有代表就收到了修改草案的征求意见稿。拿到征求意见稿之后,沈志强抓紧联系滨州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律师等开展调研,最终形成14条建议。“其中有7条来自法院,‘防止被精神病’,就是法院提出的修改意见。”沈志强告诉记者。 3月8日,在刑诉法修正案草案分组审议讨论会上,沈志强提出了自己的修改建议。“会上各方观点都有,也有的代表对我的建议提出异议。”沈志强回忆当晚的情形说。
“应当”二字让有关部门讨论两天 原来的刑诉法修正案草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可以询问被告人”,沈志强建议,将“可以询问被告人”修改为“应当询问被告人”。“复核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应当询问被告人,避免错杀误杀。”沈志强严肃地说,不要小看这两个字,这中间责任重大。“可以询问的意思是法官询问也可,不询问也没人追究,但应当询问则包含一定要询问的意思。法官如果未询问被告人,就是程序违法。”沈志强后来了解到,为这两个字,有关部门研究讨论了整整两天,最终法案以“应当询问被告人”通过。 记者了解到,今年两会山东代表团共有代表180人,提出议案建议500余条。除了对刑诉法提出修改建议外,沈志强还领衔与其他代表一起提出了十余个议案建议。其中关于尽快修改农业技术推广法的议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采纳列入2012年工作计划,为推动农业技术创新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人大代表“言辞激烈”其实是个误会 据了解,沈志强已经连续10年参加全国两会,对于自己的人大代表履职他表示还算满意,“满分10分的话,我给自己打9分,还有1分的遗憾在里面。” “有时,人们评价代表的建议言辞激烈、火药味很浓,其实这是一个误会。”沈志强根据自己的经验说,他也曾因为多次提建议、意见而被人认为话语太刺耳。“忠言逆耳利于行,有时候代表们提出了建议,但有的部门却不积极落实,代表们可能会着急。不过这也是为党的事业、为人民着急,自己没得一点好处。” 人民选你做代表,就得像总理一样站好最后一班岗,有机会还会提交民生建议。“现在油价上涨太厉害,物价不断上涨,百姓生活、农业设施、水利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沈志强说,作为67万人口才选出的一个全国人大代表,他会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履行法律赋予他的代表职责,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替百姓向党和政府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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