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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公考”面试还得经原单位同意?
市人社局:主要是为考察考生在单位的表现
  • 2012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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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6日讯(记者 苑菲菲) 参加公务员面试还需要提交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这让有意竞争“铁饭碗”的考生很郁闷。考上还好说,考不上再回单位工作岂不是尴尬?对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方面表示,该规定是为了考察考生的表现情况,及确保考生考上后能顺利到岗。
  2012年烟台公务员招录考试的笔试已经结束了,虽然面试时间还待定,但一些胸有成竹的考试开始着手准备面试。但考生发现,想要参加公务员面试,必须要先提交自己所在的单位同意他报考的证明。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劳动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解释说,让参加面试的考生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是省里统一的规定,在考试简章都有说明。“主要是为了考察这个考生在单位的日常表现情况,是不是具备报考资格。另外,就是为了保证我们录取了这个考生之后,对方能够顺利到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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