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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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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6日讯 近日,本报接到一女士电话,称在一家名为东海渔港的酒店工作,提前一个月给老板提交了辞职报告,老板以饭店缺人为由不肯签。该女士无奈又工作一个月后离职,却被扣除了一个月工资,而饭店负责人却否认此事。 据这名女士介绍,2011年9月份,她由于工作原因,向东海渔港酒店提交了一份辞职报告,等待审批,可是酒店老板却迟迟不肯给她批准,她屡次找到酒店老板请求离职,但酒店却一直以缺人为由拒签辞职报告。她继续在酒店工作了一个多月,11月1日她提交一个多月辞职报告无果主动离职,但是她只领到了9月份的工资,而10月份的工资,却被酒店扣下。 这名女士告诉记者,在此期间离职的几名服务员,也是早就提交了辞职报告,可是酒店老板拒签。这几名员工离职后,都被扣除了一定的工资。“工资其实不多,基本工资才1800元,加上提成也就2000元左右,可是我们辛辛苦苦在外面挣钱不容易,就是想替自己还有其他几个离职的姐妹讨个说法。” 26日下午,记者联系了东海渔港酒店。一名负责人马经理称,酒店没有扣除员工的工资,员工离职或者被辞退,酒店都不会随意扣下工资,而对于王女士的事情,酒店也表示否认。 随后,记者联系了山东永光律师事务所胡律师,酒店如果没有缘由地扣除员工一个月工资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双方可以咨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相关调解。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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