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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争夺生源非法设立培训点
去年10个非法报名点被查处
  • 2012年03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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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及枣庄市交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驾校必须在市、区(市)运管机构核定的驾驶员培训报名服务大厅和报名点报名招生,并在运管机构许可的教学场地开展培训业务,严禁异地培训、租赁经营、承包经营、挂靠经营。
  滕州市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滕州市目前有驾驶员培训学校4所,共有教练车辆322部,可培训大型客车(A1)、大型货车(B2)和小型汽车(C1)驾驶学员。但是,随着私家车的增多,驾驶新学员也随着增多。
  没有培训资质的“黑驾校”为争夺生源非法设立培训点,以降价、缩短培训学时为手段吸引学员,不仅造成了驾驶员培训市场的不稳定,同时带来安全隐患。甚至一些非法培训点人员在经济利益驱使下,未对学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就携款逃跑,给学员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针对驾培行业的市场需求,滕州市交通部门在加大对驾培机构管理的同时,还加大了稽查力度。仅在去年,滕州市交通部门对存在违规的2名教练员停教学习,查处10个非法驾校报名点,查处清理违法训练基地5处、违法从事教练用车12辆。
  本报记者 孔红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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