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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宿制高中生清明连休5天 |
省城其他中小学放假时间为4月2日-4日 | |
- 2012年03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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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7日讯(记者 徐洁) 3月27日,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方便寄宿制学校学生,济南市寄宿制高中阶段学校放假时间调整为连休5天。其他中小学校放假时间为4月2日-4日,共3天。 根据省政府关于清明节放假的安排,4月2日-4日为清明节假期休息时间,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4月7日、4月8日正常休息。3月27日,记者了解到,包括非寄宿制高中阶段学校在内的济南市中小学放假时间遵循这一规定。 为保障寄宿制高中学校学生学习的连贯,避免来回家校太“折腾”,济南市教育局将寄宿制高中阶段学校放假时间进行微调,为4月2日至6日,共5天。4月7日、8日两天的周末双休调整为上课时间,其中,4月7日(星期六)上4月5日的课,4月8日(星期日)上4月6日的课。 济南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个别高中学校部分学生寄宿、部分走读的情况,具体放假安排由学校根据情况调整。山师附中本校与分校分别为走读和寄宿制,该校有关负责人介绍,学校走读生放假时间仍为4月2日-4日,寄宿生放假时间为4月2日-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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