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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州金融改革试验区获批 |
| 试点个人境外直接投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 |
- 2012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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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民间借贷风波迭起。 (资料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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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3月28日电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近年来,温州部分中小企业出现资金链断裂和企业主出走现象,对经济和社会稳定造成一定影响。开展金融综合改革,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对温州乃至全国的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多元化金融体系,使金融服务明显改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为全国金融改革提供经验。 会议确定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 □ 民资可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 (一)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 (二)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 (三)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 (四)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 □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 (五)鼓励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支持金融租赁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 (六)鼓励温州辖区内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支持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融资租赁企业。建立小微企业融资综合服务中心。 (七)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 □ 推动小微企业债券融资 (八)推动更多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建立健全小微企业再担保体系。 (九)鼓励和支持商业保险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十)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推动小微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十一)建立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加强监测预警。 (十二)建立金融综合改革风险防范机制。清晰界定地方金融管理的职责边界,强化和落实地方政府处置金融风险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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