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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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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对外公布的上海、重庆两市改革方案来看,目前两市都已明确主要以增量住房税为主,并且遵循了不增加居民基本住房消费成本的原则,两城市的试点方案也有一定差别。 征收对象不同:重庆的房产税征收偏重对高档房、别墅的征收,存量和增量均包括在内。上海的方案针对新增一般房地产,且按照人均面积作起征点考虑,为累进税率。 计税依据差别:上海房产税试点初期,暂以应税住房的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0.6%。重庆市目前是以交易价格为征税基数,以应税住房的计税价值为房产交易价。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建筑面积交易单价在上两年主城九区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筑面积均价3倍以下的住房,税率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税率为1%;4倍(含4倍)以上的税率为1.2%。重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没有折扣。 上海: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重庆:应纳税额=应纳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税率。 免税标准比较:上海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超过60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在重庆市,未列入征税范围的个人高档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将适时纳入征税范围。如无存量商品住宅,买首套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可以抵扣。其中存量独栋商品住宅抵扣基数是户均180平方米,新购的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为户均1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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