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停车场收费标准比规定高不说,还不给开发票 |
| 违规被查,又搞起“地下”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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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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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下的公共用地被私划成了停车位(图片由市民张先生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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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8日讯(记者 苑菲菲) 根据烟台市有关规定,小区室外停车场每月收费最高为50元。芝罘区蓁山花园帝景苑小区却让业主每月交60元室外车位费,还不给开发票。在被市物价局查处后,收费人员白天不再收费,而改成了晚上上门收取。 陈先生是蓁山花园帝景苑小区的业主,刚入住小区那会并没有停车费一说,业主们的车子也都是自行停在居民楼下。他记得,大概在2010年11月份,有人在小区的公共用地上私划停车线,接着小区保安就开始向每个有车业主收取每年720元的停车费,不交停车费的业主无法进入小区。 “不给收据,也不给开发票,他们还不是物业的人,说是保安,可我在门岗那儿又从来没见过。很多业主息事宁人,都交了一年了。今年这会儿又开始收了。”陈先生认为,公共用地是业主共同所有,突然收钱使用是不是要经过全体业主同意?此外,即使收停车费,是不是也应该开具发票?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蓁山花园帝景苑小区每月60元的收费是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封闭小区室外停车位每月收费最高为50元。物价部门此前接到过相关投诉,对相关收费行为进行过查处。 然而,26日记者在帝景苑小区采访时得知,就在24日和25日晚上,负责收取停车费的工作人员还曾上门,挨家挨户对有车业主进行收费。 “原来有个固定的办公室来着,现在白天一般都锁着门,到晚上大家都下班了,他就来收钱。”业主王女士说。 对于有人违规收取停车费的事,帝景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说,小区停车费由保安收取,他们并不负责。但小区门岗处的工作人员却告诉记者,停车费不是他们收,而是由外面的一个停车场来收。 根据工作人员指引,记者找到了这个停车场的办公室,发现办公室的门都锁着。旁边一家超市的收银员说,这个收费人员白天一般都不在。 记者将该情况反映给芝罘区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说,他们会派人前去调查,尽快给业主一个答复。 业主私划停车位 “到朋友家停个车真是麻烦啊,不是没车位,是有位不敢停!”最近,市民张先生开车到芝水小区的朋友家串门,想停车却发现楼下的停车位都被业主“贴上了标签”,基本每个车位的地上都写着“××××(车号)专用”。 这种私划车位的行为对吗?记者联系了芝水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说,这是不允许的,楼下空地是公共场地,个人无权“专用”,业主可以向物业反映情况,再由物业协调解决。 然而尴尬的是,芝水小区是个开放式小区,并没有物业管理。 见习记者 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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