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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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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获批复的码头现场。 本报通讯员 隋林林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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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8日讯(记者 耿璐) 28日,记者从东营港经济开发区获悉。2012年3月2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批复东营港经济开发区3号4号液体化工品泊位工程使用港口岸线。标志着东营港区可再建2个2万吨级液化码头。 据了解,码头采用连片布置,为高桩梁板结构,港口使用岸线430米,设计年通过能力195万吨。项目由山东万通集团东营港航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约3.35亿元。水工结构按靠泊3万吨级船舶设计,码头建成并验收确认后,可根据航道、回旋水域、停泊水域的水深和到港船舶的实际吃水情况,安全靠泊3万吨级船舶作业。 项目港口岸线的批复对于推进港口建设进程,完善港口功能,繁荣东营港区,将东营港建设成为黄河三角洲区域中心港有着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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