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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2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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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8日讯(通讯员 刘雪萍 林斐 记者 朱耕平) 一男子因维修人员迟迟不能修复其购买的设备,一怒之下扣押维修人员近96个小时。目前,该男子蔺某经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一审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两年缓刑三年。 2011年8月,蔺某从河北省河间市某电缆设备厂购买了一台设备。该设备在滨州安装调试后无法运行。心急如焚的蔺某连夜赶赴河间市找电缆厂理论,该电缆厂便安排了维修人员杨某随蔺某到滨州维修设备。 8月22日,杨某跟随蔺某来到滨州后便立即修理该设备,却始终未修复。25日,蔺某多次给厂家打电话要求退还设备款两万余元,但设备厂对此未作出回应,蔺某非常不满意。恰巧此时,杨某提出要回河北,蔺某担心杨某回去后自己更没希望要回设备款,于是便拦下杨某不让其离开,并向厂家声称,不返还设备款就不准杨某离开滨州。随后,蔺某将杨某带到其经营的公司,并安排其表弟负责看守杨某至29日。 一审法院认为,蔺某非法拘禁他人,致使杨某无法按自己的意志去支配自己的身体活动,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另查明,蔺某在拘禁杨某期间,并未对杨某进行殴打和侮辱,遂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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