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塑料垃圾田间炼黑油”追踪
垃圾炼油黑窝点被拆除
负责人玩“失踪”,工商部门还在调查
  • 2012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29日,执法人员对炼油锅炉等设施进行拆除。 本报记者 张冬梅 摄
  本报枣庄3月29日讯(记者 张冬梅) 本报3月29日A12版报道的《塑料垃圾田间炼成“黑油”》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为避免炼油设施以后再被利用,29日,该非法炼油窝点的锅炉已经开始拆除,但是炼油窝点的负责人又再次“失踪”,工商部门如何处罚,还需继续查证。
  29日,记者跟随滕州市滨湖镇政府的相关负责人、滨湖工商所的执法人员以及陈宏楼村村委干部再次来到现场。记者看到该加工厂的工作人员正在主动拆除炼油锅炉以及厂子里的电线,“我们都是附近的村民,以前并不知道这个是非法炼油,就感觉是用垃圾制造工业用油,没想过违法。”一名工作人员说,“以后绝对不会再干了。”
  陈宏楼村的村委委员刘道华告诉记者,由于这个加工厂离村庄有1公里左右的距离,而且之前并未真正生产,所以他们并不知道这是个炼油窝点,看到有很多垃圾拉来,都以为是垃圾处理厂,直到昨天被工商查封后才知道真相。“3月13日左右,我们曾接到村民反映说闻到臭味,但到现场后看到没有人,锅炉也没有焚烧任何东西。”刘道华说,“我们一直都在想办法联系该厂的负责人,希望村里就能解决这件事,所以没有向相关部门汇报。”
  滨湖镇政府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村里没有汇报,再加上该窝点的位置较偏僻,营业时间也较短,所以之前他们并不了解情况。“不过,自从28日我们了解情况后,就立即责成相关部门进行了查处,一定不会让村民的利益受到损害。”
  滨湖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立案调查。据执法人员介绍,该非法炼油窝点的负责人杜某还是名建筑工人,查封该炼油厂时他还在一家建筑工地干活。28日下午4点左右,杜某才到工商所去,而且询问到一半他就走了,到现在也没再露面。执法人员说,“目前,我们已确定他是无照经营,按照国家的规定,应该被取缔,但是具体将如何处罚,还需杜某出面交代,查证后再决定。”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