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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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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侣买房该不该给对方加个名字?从新婚姻法颁布以来,这个问题已经引起诸多争论。在笔者看来,情侣之间,若真走到在给不给对方加名字的问题上争执的地步,本就是一种悲哀。两个原本“相爱”的人,把婚姻当成了一个交易市场,明码标价,互相计算。公平交易了,看似皆大欢喜,却又何其凉薄。 纠结于这个问题,原因无非一个,不够爱。若真爱到舍她其谁的地步,自然为她考虑清楚,会给她安全感,不让她有丝毫对将来的担忧,让她在婚前婚后,都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而爱他到了非他不可,也自然相信他,不会纠结于房子归属。两个人结婚就是奔着共同过好日子的目标而去,要是相互猜疑无法信任,又干嘛结婚。 而若真的已经纠结于这个问题,倒也不妨商讨清楚。爱情和婚姻本来就是两码事,不够相爱,却又觉得对方合适,可以共同组建家庭,那就真的把婚姻当买卖,摊开来讲,寻找一个彼此都能接受的方式,公证也罢、加名字也罢,谈清楚了,别带进围城里搅扰的两人心中不安。 只是真的都谈清楚了,心中的滋味也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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