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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岁小孩,在幼儿园两天“丢”了 |
| 由于幼儿园老师疏忽,小女孩打开校门跑到闹市车流中 | |
- 2012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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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菏泽3月29日讯(见习记者 关建华) 29日上午,刚送到幼儿园两天的3岁小女孩,竟然在老师眼皮底下走失,并在闹市机动车道上来回走动,幸好被巡逻的交警及时发现,帮助其联系幼儿园,找到父母。 “刚开始,女孩说自己家住康庄附近,我们立刻前往康庄附近询问,寻找无果后,只能暂时将其送往交警大队。后来她又说住在五金市场,于是我们带她到这找找。”负责送女孩回家的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区大队张警官说。 据张警官介绍,9点30分许,市区大队工作人员在黄河路与牡丹路交岔路口巡逻时发现该女孩,“她当时正在机动车道上盲目行走,来往车辆不断躲闪,情况十分危险,我们急忙把她从机动车道上抱出来。经询问才知,女孩从幼儿园走出来之后迷路了。” 10点45分,在交警和热心市民的帮助下,找到前来寻人的幼儿园工作人员,并通知到女孩家长和幼儿园老师。11点05分,小女孩的爸爸、姑姑、幼儿园园长和老师赶到该建材市场西门,与走失女孩和交警人员会面。 看到相关证件,交警把女孩交给她的家人。女童见到家人后大声哭起来,抱住姑姑不松手。11点10分,小孩子妈妈李女士急冲冲赶到,紧紧抱住正在哭泣的女儿。 据幼儿园老师介绍,小女孩刚来幼儿园两天,还不适应校园环境,不愿呆在学校。上午9点许,小女孩尿湿了裤子,趁老师给换衣服空隙,打开大门跑了出去。发现女孩走失后,幼儿园工作人员立刻四处寻找。 小孩子的姑姑向记者说:“孩子9点走失,10点37分幼儿园才通知家长,这期间学校也没有报案。幸亏孩子没出什么意外,不然幼儿园能承担起责任吗?想想都让人害怕。”对于家长最后才知情一事,幼儿园老师解释:当时只顾着找孩子,没来得及报警,怕家长知道后担心,就没有及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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