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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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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3月29日讯(通讯员 候风 王晓梅 记者 赵壁) 男子犯交通肇事罪获刑三年半,因表现良好,今年年初假释出狱。没想到出狱不到两个月,该男子因为醉驾驾车触犯刑律。近日,法院判决取消假释,对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 2010年5月27日,卢某因交通肇事罪被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自2009年11月16日起至2013年5月15日止。因卢某在监狱表现良好,今年1月18日青岛中院裁定卢某假释释放,假释考验期限至2013年5月15日,未执行完毕的刑期为一年四个月。3月16日,卢某酒后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青岛市开发区渭河路与开拓路路口时,被执勤交警查获。 法院认为,卢某系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决定对卢某撤销假释,对他新犯的罪和原判没有执行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最终,法院对卢某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五个月,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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