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查经适房租售常吃“闭门羹” |
| 市住房保障部门表态要严查,一旦发现违规的将收回房屋 | |
- 2012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枣庄3月29日讯(记者 白雪岩) 经济适用房原本是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难的一项政府民心工程,然而不少申购者却利用经适房赚取利润进行违规租售。枣庄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了多次严查,但违规租售的现象仍屡禁不止。 据枣庄市住房委员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相关网站和不少群众举报反映了违规租售经适房的现象,部分买卖双方私下签订经适房买卖协议,承诺可办理产权转移登记,从中互惠互利。但是按照《枣庄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适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取得产权不足5年的不允许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具备上市条件的需交齐土地出让金,方可办理。对于租售经适房、空闲或改变经适房用途、申请家庭以虚假资料骗购经济适用住房等违规违法行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从去年12月份就进行了定期核查。然而,工作人员在核查过程中常常受阻,导致类似违规现象屡禁不止。 枣庄市住房保障部门一位参与核查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常常有市民反映其所居住的经适房小区存在租售情况,但在每次核查过程中,工作人员不是吃闭门羹,就是碰到疑似情况而无法取证的难题。在市中区和谐家园,工作人员根据居民举报进行入户核查,可很多住户家中明明有人,却不给工作人员开门,同时还有一些住户家中居住着并非是申购家庭的成员,但由于住户不配合,无法取证,因此给核查带来很大难度。 根据相关部门统计的数据,目前枣庄市申购经适房的困难家庭远远超过经适房的房源,两者之间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因此符合准入条件的众多困难家庭为申购经适房而挤破头,就是因为看好经适房价格要比市场房价低,同时还有政府补贴等诸多优惠政策。由于房源紧张,有人能幸运申购经适房,有人却要一等再等。然而,有幸申购经适房的人却把经适房当做赚钱的手段进行公开租售,这让不少申请不到经适房的困难家庭感到愤愤不平。 长期存在的任意租售经适房现象对于保障性工程的开展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为此,枣庄住房保障部门将加大力度和规模长期进行入户核查,同时对于经适房的准入条件加强审核力度,对于任意租售经适房等违规行为的住户一律责令退还。
七旬老汉申请捐献遗体 得到女儿支持,已经填了申请表 本报记者 孔红星 3月29日,滕州一位年过七旬的老人,在女儿的陪同下到滕州市红十字会填写申请表,准备在去世后将遗体捐献给医学机构。这名老人表示,捐献后留一张照片就行了。 想在死后做贡献,家人不反对 29日上午,家住滕州市羊庄镇庄里村的王清海老人在女儿的陪同下,来到了滕州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咨询了捐献遗体的相关事宜。 王清海说,他今年72岁了,从去年夏季就有捐献遗体的打算。“经常看到媒体报道有关捐献遗体和器官的新闻,自己也想在死后做点贡献,于是把捐献遗体的想法告诉了女儿。现在随着年龄的增大,打算先填写好申请表做好准备。”王清海老人说,他除了有点胃痛之外,其他并没有感觉不适。“年龄大了,捐献器官也不一定能用上,所以还是捐出遗体供医学研究吧。” 对于父亲捐献遗体这一事情,王清海的女儿王静并没有反对。王静告诉记者,父亲去年第一次提到捐献遗体时,家人都没有持反对意见。有很长的一段时间,父亲没有再谈起这件事,大家以为他忘记了。父亲后来多次说出他的愿望,并到当地民政部门咨询,最后被告知需要到红十字会办理相关手续。“我们是第二次到红十字会来了,今天准备签字,家人都尊重老人的心愿。”
捐出遗体后,留一张照片就行了 在滕州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内,工作人员牛广白拿出了相关的材料,向王清海介绍详细的情况。“您老再了解一下有关遗体捐献的事情吧,一旦签了字,就有法律效力了。”牛广白说。“我已经想好了,这是自愿的事情。”王清海严肃地说,孩子和其他家人都同意了。说着,王清海准备填写申请表。 工作人员牛广白告诉王清海,遗体捐献虽然是自愿的事情,但为保证不出现差错,捐献者的家人以及相关亲属都必须达成一致意见。“我70多岁了,没有其他很近的亲属了。只要女儿同意,就全部过关了。”王清海说,“申请表里面有很多细节,在家填写好后,再递交过来也不迟。” 王静在查看申请表时,注意到内容有一条提示“是否保留骨灰”,而王清海老人说,“什么都不要,最后留一张照片就可以了,只要孩子们记得我就行。”最后,王清海和女儿拿着申请书回家填写。 29日下午,记者了解到,王清海已经在申请表上签字,王清海的女婿刘杰表示,他们将尽快把申请表递交至滕州市红十字会。 “王清海老人现在有这样的想法,也是卫生部门所倡导的。捐献者填写申请书后,山东省红十字会将与遗体接收单位取得联系。在捐献者去世12个小时内,遗体将会被送往接收的医学机构。”牛广白说,超过60周岁的捐献者一般不提倡器官捐献。滕州有不足5名遗体捐献者填写了申请表,捐献者为中老年,但目前还没有进入实施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