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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3月3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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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3月29日讯(见习记者 丁彤) 28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出租车合乘现象在枣庄地区普遍存在。不过相关部门表示,出租车合乘需经第一个乘客允许,且合乘打车市民可付七成车费。此外,虽然近日油价有所上涨,但是枣庄市打车费暂时还没有涨价。 一位出租车司机告诉记者,现在油价上涨,烧油的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了,但是打车的价格还未上涨,因为这是由物价部门统一规定的,物价部门暂时还没有调高出租车价格的打算。他说,随着天气转暖,出租车行业也开始步入淡季,载客的过程中如果乘客愿意合乘,他会很高兴,因为这样可以多赚一些钱。 可是,27日下午记者在八大市场前随机采访了4位市民,他们都表示如果不是特别赶时间,是不愿意与陌生人合乘的,“和不认识的人合乘很别扭,再说也不好算打车费啊。”一个女孩说。 28日上午,记者就这一问题采访了枣庄市交通局出租管理科的祝科长,他说:“现在合乘在枣庄属于普遍现象,但是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要同方向,二是要经第一个乘客允许。车费按合乘乘客各自下车地点计价器显示金额的70%收取。”祝科长还表示,现在枣庄市出租车用的都是定额发票,每位合乘乘客都有索要发票的权利,如果司机不给发票,乘客可以拒付车费。对于前段时间国家出台的出租车每月获300元油补的政策,祝科长说他们现在还没有接到关于这方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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