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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斤袋装大米足足少了八斤
工商部门:如果相差几两属正常,相差几斤不符合规定
  • 2012年04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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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3日讯(见习记者 刘涛 杨玉龙 赵旭 赵树行) 最近有市民反映,一些粮油店里卖的袋装大米实际重量与包装袋上的标注重量不符,有的50斤袋装大米竟足足差了八斤。
  3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区一家超市,问到市民质疑的品牌的袋装大米,包装袋上标重为25千克,店主说:“实际重量也就21千克左右,我们批发过来就这么多,这样的大米,饭店、工地用得较多,自己吃还是买好点的。”
  当天下午,记者又来到位于渤海九路黄河七路、八路之间的汇源农贸市场,在一家粮油店购买了一袋由黑龙江省建三江宏发米厂生产的东北大米,包装袋上标重25千克,但经过称重后,实际重量为21千克。
  记者仔细观察了大米包装袋发现,该大米是由黑龙江省建三江宏发米厂生产,厂址位于黑龙江建三江农发区,包装袋上标有卫生许可证号、质量安全图标以及六个月的保质期和厂商的手机号码。随后记者拨打了该电话,发现该号已停机,通过号码归属地查询发现该号码为浙江温州。
  记者又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市民常女士对大米缺斤少两深恶痛绝,“当然要足斤足两的了,我一般从大超市买,很少从小商店买。”“如果两袋大米质量差不多,还是选择价格便宜的,即使重量不够也要。”市民张先生说,“但便宜的米质量不好,一般不会要。” 
  滨城区工商局消协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包装袋上标重为25千克,实际重量如果相差几两是正常的,相差几斤显然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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