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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方便二楼营业业主私自建楼梯 |
| 城管部门花费4个小时拆完 | |
- 2012年04月0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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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4日讯(记者 张杰 通讯员 于佳立) 为了二楼网点房营业方便,业主私建楼梯。4日上午,李沧城管执法局出动了20余名执法人员,耗时4个多小时将位于金水路的楼梯强制拆除。 4日上午9时,记者在金水路的这处网点房看到,执法人员正在拆除楼梯。由于楼梯已经固定、重量较大并与二楼门头房相连,因此拆除起来相当费劲。 据执法人员介绍,3月初,李沧城管执法局虎山路中队接到市民举报,金水路居民楼旁边竟然建起了楼梯,几天后业主又将楼梯改装设置成滑轨移动可拆式楼梯,以便于上二楼经营。按照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当场责令他停止乱搭乱建的违法行为,并督促其整改,赵某开始表示配合城管执法,并现场安排人员将设置的楼梯一分为二用车拉走。 但过了几天,执法人员巡查发现赵某又将楼梯改装设置成滑轨移动可拆式楼梯,并认为这样城管管不到。4日上午,执法人员对其进行劝说后,对私自搭建的活动楼梯依法进行了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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