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4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青岛4月5日讯(通讯员 时满鑫 王晓梅 记者 赵壁) 自2009年5月至2011年4月期间,郑某、田某从河南订购软、硬盒假哈德门烟1万余条,销售金额过百万元。5日,青岛市黄岛法院公开宣判,郑某、田某等六人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分别获刑。其中多次接送假烟的王某也获刑3年半。 该起销售假烟案是青岛近十年来查获的数量最大的一起案件。5日上午,黄岛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六人均犯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郑某刑期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负责接送货的王某获刑3年半,并处罚金20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