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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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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窦伟) 一名刚从拘留所释放的男子,在相隔12小时之后再次盗窃电动车电瓶,结果被商河警方抓获。 今年30岁的闫某雷是河南省濮阳市台前县人,自幼在家务农。2007年他因盗窃电动车判有期徒刑6年,2012年2月6日出狱;2012年3月20日,闫某雷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县因猥亵他人又被行政拘留十日。 3月31日,闫某雷从东营市垦利县拘留所被释放。刚被释放的闫某雷并没有回家,而是来到东营市汽车站,乘坐客车来到了济南市商河县。因没有钱花,也没有找到工作,闫某雷又萌生了偷东西卖钱花的念头。 当天中午12时10分,闫某雷来到商河县长途汽车站东,在路北的一家电气焊门市前发现一辆电动车。趁周围没有人,他迅速将电动车的电瓶取下并逃跑。闫某雷带着偷来的电瓶来到商河县财富广场附近想卖掉时,被巡逻至此的许商派出所民警当场抓获。 目前,闫某雷因盗窃已被商河县公安局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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