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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0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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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6日讯(记者 杜洪雷 通讯员 夏忠辉 李正伟) 撞死了人竟然驾车逃跑,东平的肇事司机牛某元没有想到仅过18个小时,平阴警方便找到他的家门。 4月2日晚上10时28分,平阴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平阴县105国道南官庄路段,一辆摩托车倒在路边,车身有撞击的痕迹。交警立即赶赴现场,发现一辆红色二轮摩托车倒在公路的东侧,公路中央有大片的血迹,现场遗留了一些撞击摩托车后的碎片。随后,民警在现场西南侧的路边沟里发现了一具男性尸体。 民警通过现场遗留的碎片分析,首先确定了肇事车辆为一辆尼桑牌轩逸轿车。民警随即将报案时间段前通过案发现场的车辆进行了逐一排序、分段,联系驾驶人询问该时间段通过时所看到的情况。通过工作,民警确定了事故发生时间在晚上9时29分之前,与报案时间相差近一个小时。 民警了解到,死者大约晚上9时左右离开酒店返回南官庄家中,若按正常时速,到达事故现场应为21时15分左右。民警通过仔细查看南官庄路段和石横保安监控点的录像,发现在晚上9时14分左右有一辆类似轩逸轿车的车辆在南官庄路段通过,时间、地点基本吻合。随后,民警发现此车车牌为“鲁J××100”,经过查询分析,得知该车的详细信息。 4月3日下午,民警控制了肇事嫌疑人及肇事车辆。犯罪嫌疑人牛某元(男,46岁,东平县东平镇人)如实供述了自己驾驶号牌为“鲁J××100”的轿车从济南返回东平途中,在南官庄路段和一辆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致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后迅速驾驶车辆沿小路逃回家中,并将车辆藏匿于老家逃避打击的犯罪事实。 经过办案民警的连续奋战,该案成功告破。目前,犯罪嫌疑人牛某元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平阴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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