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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开展机动车净牌统一行动
遮挡、污损号牌,当心被罚
  • 2012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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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4月8日讯(记者 董钊 通讯员 杨厚福)9日起,济南将开展机动车净牌统一行动。此次集中统一行动以城市主次干道、国省道、高速公路等为重点,集中查处机动车涉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部门表示,凡发现故意遮挡、污损以及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巡逻民警要通过扬声器喊话将违法车辆引导至安全地带进行处罚。高速公路大队要动员高速收费站工作人员在收费站出入口及时发现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的车辆,通知民警到场处置。对道路监控设施拍摄的只遮挡一两个数字的违法车辆,要认真进行甄别,能确认车号的一律实行非现场处罚。
  行动期间,支队及各大队车管部门要开辟净牌行动专项整治窗口,对于市民到车管部门申请更换机动车号牌的,一律当场收回旧机动车号牌,使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发机动车临时号牌,同时要与支队牌照厂建立联动机制,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新的机动车号牌。
  对于不按规定安装、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以及后备箱未关好行车等违法行为,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后放行,对于机动车号牌被硬物刮损、漆画、交通事故、日晒等原因,导致号牌反光不均匀、影响识别或影响电子警察工作的,依法处罚后,同时填写《温馨提示卡》,督促当事人及时到车管部门申请更换机动车号牌。
  对于使用不干胶或其他粘贴物品等变造机动车号牌汉字、字母、数字等,导致机动车号牌内容信息发生变化,以及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嫁祸于人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登记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对有盗抢、走私嫌疑的机动车,分别移交刑侦、海关缉私部门查处。对机动车辆既无合法手续又长期无人认领的,上交财政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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