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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大学生进校偷电脑
4个月盗窃30多台,被判入狱12年
  • 2012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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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4月8日讯(记者 晋森 通讯员 孔景景) 扮成大学生骗过宿舍管理人员,采取撬锁的方式入室盗窃学生笔记本电脑,短短的4个月内,疯狂盗窃30余台,涉案金额达10余万元。8日,此案嫌犯梁某因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2名帮助梁某销赃的嫌犯也分别获缓刑。
  自2011年1月份以来,梁某先后蹿至曲阜师范大学、济宁学院学生宿舍,趁学生上课之机冒充学生骗过宿舍管理人员进入宿舍,采用别锁等方式盗窃电脑,分多次共计盗窃电脑20余台。初尝甜头后,当年4月份,梁某为躲避风头,进而来到泰山学院、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泰山医学院3所高校,采取同样伎俩盗窃学生笔记本电脑10余台。梁某得手后,便将电脑以较低价格卖给其“合伙人”李某、刘某从中获利。4个月时间里,梁某疯狂作案数次,涉案电脑总金额到达10万余元。2011年5月,公安机关从邹城发现了部分被盗赃物,从而将梁某等3人先后抓获。2012年2月,案件诉至曲阜法院。
  曲阜法院一审后认为,梁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李某、刘某明知笔记本电脑是他人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均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发后,3被告人协助公安机关追回部分赃物,且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予以从轻处罚,经过对案件的综合考量,判处梁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分别判处李某和刘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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