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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完成后,包工头没了影 |
| 找了一年,工人依旧讨薪无门 | |
- 2012年04月0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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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8日热线消息(记者 赵松刚)8日,市民郑先生反映,他曾从一名姓刁的人手中包下一份活后,先后雇用6名工人干活。然而,虽然他多次要求与刁先生尽快签订合同,都被对方拒绝,最终刁先生只付给他少部分工程款后消失。郑先生在潍坊找了刁先生一年,也没有找到。 郑先生家住昌乐县红河镇。据他介绍,2011年3月份,他从刁先生那里接到了一份在奥体中心安装铺设消防报警线管的工作。郑先生说,包下这些活以后,他便要求与这位刁先生签订合同,但是,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诿。 4月份,郑先生的儿子长病,要到医院做手术,他把情况向刁先生说明,希望对方把之前的账结一下,共计约1万元左右。刁先生满口答应并保证会按时把款打到他的银行账户上。郑先生便赶到济南,陪儿子做手术。 随后郑先生发现,他的账户上只接到对方打给的不到3000元钱。于是,郑先生在五一前夕回到潍坊,并赶往工地寻找刁先生。然而,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工地上的工人告诉他,人早就走了。在这期间,郑先生也多次拨打刁先生的电话,“开始是关机,后来就停机了。” 郑先生称,这份活是刁先生从马先生那里承包的,马先生则是从建筑方承包了该项目。找不到刁先生,他只好找到马先生还有建筑方,但是却得到相同的结果,钱已经付到刁先生手中,他们也没有办法找到他。 郑先生说,因为没有与对方签订合同,报案也基本没有希望,他只好自己四处托关系打听此人下落。他告诉记者,他只记得此人有一口东北口音,但是找起来实在不容易,到现在也没有什么有效的消息。 随后,记者就此采访了潍坊宏鼎律师事务所的范巨乐律师。他说,像类似的案件,如果中间承包商逃窜,并且未与对方签订合同,受害者可以凭借其他的证据,证明自己曾为其工作,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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