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破冰”满百日,国税总局表态肯定 |
| 我国千亿减税计划酝酿提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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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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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超过了1994年分税制以来任何一项税制改革。究其原因,是其触及了我国目前分税制的财政体制。 据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9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破冰”满百日。今年1月1日,酝酿多年的营改增以在上海部分行业率先开展的方式正式破冰。据统计,共有12.6万户企业参与试点,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超过40%;一般纳税人税负均有不同程度下降。 种种迹象显示:营改增这项今年乃至“十二五”时期我国结构性减税的“重头戏”正酝酿提速。根据测算,营改增如全国铺开,年税收收入预计净减少1000亿元以上。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撰文介绍,据测算,营改增后,将带动GDP增长0.5%左右,第三产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比将分别提高0.3%和0.2%,高能耗行业增加值占比降低0.4%。 “营改增还可拉动居民消费增长约1.1%,社会投资增长约0.2%,出口增长约0.7%;可直接带来新增就业岗位70万个左右,且第三产业就业占比将有所提升;价格总水平也将有所下降。”肖捷介绍。 “营改增的提速无疑会促进这些民生行业的发展,也有可能促进相关价格的下降,为百姓带来实惠。”中国中小商业企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易中舸说。 在业内人士看来,营改增涉及的政策调整之复杂,牵涉和影响面之广,超过了1994年分税制以来任何一项税制改革。究其原因,是其触及了我国目前分税制的财政体制,这不仅是改革酝酿多年的原因,也是改革深化中的最大悬念。 目前的财政体制中,增值税主要由国税机关征收,实行中央和地方按75:25的比例分享,营业税则主要为地税机关征收,归属也基本全部是地方,而营业税收入占地方税收收入的比重超过三分之一。 根据方案的设计,营改增后,由国税机关统一负责征收,收入仍归属地方,同时应考虑地方收入主体税种构建问题,而事实的情况是,营业税目前仍是地方最重要的税种,已经破题改革并寄予厚望的房产税、资源税尚无法承担起地方主体税种的责任。 营改增之所以选择在上海先行先试主要是上海是国税与地税合一,改革涉及的问题不会太多,而营改增一旦提速,试点扩大到北京、江苏或是其他地区之后,税收统一由国税机关征收,地税机关的功能就存在重新定位的问题。 可以预见,营改增加快推向全国是大势所趋,而随着改革试点范围的扩大,改革中的悬念也会一一揭晓。一些业内专家也指出,可以以营改增为契机推动我国财政体制改革,调整目前国税与地税的功能和定位,但这一过程一定要慎重。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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