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2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本报菏泽4月9日讯(记者 董梦婕) 近日,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区398家学校食堂进行安全专项检查,整改学校食堂183家,并于3月27日首次对市直管的12所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下达了《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告诫书》。 此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首次邀请部分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及学生家长对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动1647人,检查学校食堂398家,整改183家。3月27日,召集22家市直管学校、托幼机构食堂负责人,进行了主体责任约谈,菏泽一中等市直22家学校和托幼机构,做出食品安全承诺并递交《承诺书》。 同时,菏泽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首次对存在问题的12家学校食堂下达《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告诫书》,要求有关学校在收到告诫书后,主动纠改问题,积极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纠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学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