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邹城专门成立物业管理机构,监督考核全市物业公司 |
| 服务不及格可注销其资质 |
| |
- 2012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
|
|
|
|
本报济宁4月9日讯(记者 张誉耀) 近几年,物业公司和小区业主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如何解决,成了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针对这一现状,邹城市正式专门成立了物业管理综合治理小组,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对物业收费进行监管,每年奖励做得好的物业企业,提升了该市的物业管理水平。 “亲戚朋友一来就夸,我们小区既干净又漂亮,物业尽职尽责,我们很满意。”住在邹城市天福花园小区四号楼2单元201的徐奶奶高兴地告诉记者,不仅如此,小区里的安全也很有保障,监控是刚换的,每天晚上都有保安巡逻,没出现过丢电动车、储藏室被撬的情况。 记者了解到,在去年邹城优秀物业服务小区的评选中,天福家园只是获得三等奖,邹城是怎样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我们专门成立了专门的物业管理综合治理小组,政府出手调和物业与业主之间的关系。”邹城市房管局物业办公室主任魏建华告诉记者。 魏建华介绍,为了破解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邹城市政府专门成立物业管理综合治理小组,拿出160多万元作为经费保障。同时,明确了街道和社区的职责,理顺了行政执法部门和物业服务部门的管理体制。另外,还建立了物业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联动机制,如果出现物业公司无法处理的情况,物业公司可呈报给相关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进行处理。 “街道、社区和物业办每月都进行检查、考评,房管局则是按月抽查,季度考评。”魏建华说,单个住宅物业项目的服务质量季度考评分数如果一年内有两次低于60分,由所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建议业主大会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物业企业年度服务质量分数低于60分,由房产局写出书面报告,建议上级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注销企业资质。 此外,对于业主普遍较为敏感的物业收费问题,主管部门要求如果物业公司涨价,需要业主委员会集体通过才成立。“我们把专业设施设备的产权移交给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负责收费、维修。”魏建华说,如果供水供电达到一户一表,供热也完成分户控制,损耗就降低了,经营公司也愿意接管。“这项工作目前在逐步推进,老旧小区愿意改造的也都列入了计划。”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