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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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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聊城4月9日讯(记者 张召旭 通讯员 刘广阔) 10日起,市交警支队、市执法局等部门将联合整治城区非法载客营运三轮车,城区重点路段和区域将禁行非法载客营运三轮车。 市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近段时间,城区非法载客营运三轮车骤增,严重扰乱了交通秩序,增加了安全隐患,交通事故大幅攀升,市民反响强烈。市政府成立城区集中治理非法载客营运三轮车活动领导小组,由市交警支队及市执法局等部门联合行动。 4月10日起,在东昌路、兴华路、利民路,昌润路、向阳路、汇金街、卫育路、健康路、柳园路、花园路及百货大楼广场、新金鼎广场、五星百货广场、火车站、汽车总站、汽车西站、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周围等主要节点一律禁止非法载客营运的三轮车通行,对不听执法人员劝阻、教育的,一律依法没收营运车辆。 执法人员将按照“先劝、后罚、再没收”的程序整治城区非法载客营运三轮车。对占道经营及不按照规定地点停放载客的三轮车,依法进行警告或处罚;对拒不接受处理的予以扣留。依法扣留的载客三轮车,由交通局根据领导小组研究的意见依法处理;对执法过程中带头闹事、妨碍执法的,及时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东昌府区公安分局依法严肃处理。 每晚7:30至10:30,执法局工作人员将重点对金鼎商厦周围、火车站(汽车西站)、汽车总站、市医院等十个区域进行巡查管理,治理夜间非法载客三轮车及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车辆。 在整治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内从事三轮车(含燃油、电动三轮车,残疾人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及各类改装车)非法载客营运活动,均属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予以禁止。从事非法载客营运三轮车的业主,要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主动放弃非法营运行为,积极转岗就业,减少不必要的权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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