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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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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4月9日讯(通讯员 李国庆 田景伟 记者 于荣花) 包装箱上生产日期是2011年9月29日,包装瓶上却是2011年5月29日。4月9日上午,阳信县工商局劳店工商所执法人员在阳信县劳店镇现场查获涉嫌涂改生产日期的明太郎儿童乳制品6箱。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进行处理中。 4月9日上午9点左右,阳信县劳店镇一群众打电话向阳信县工商局劳店工商所反映,在劳店镇政府附近,有一男子用面包车拉着明太郎儿童酸奶向街上居民兜售,该男子声称是沾化某奶制品专营店的送货员,因为店里资金困难,把一批知名乳制品抵作工资,廉价销售,原价30多元一箱的明太郎酸奶,现在只卖20元。 工商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立即赶往现场,发现该男子所售的酸奶是明太郎“亮眼睛”儿童乳酸菌,执法人员发现外包装上机印的生产日期是2011年9月29日,内包装瓶上生产日期印着2011年5月29日,已经过期2个多月。 经过仔细的询问,该男子最终承认,自己销售奶制品时间不长,由于进货时没要单据,酸奶过保质期没办法退货。为了少赔些钱,于是将过期的酸奶涂改生产日期后拉到邻县来买,没想到这么快就被查到了,一共才6箱,上午刚卖出2箱,分别卖给两个消费者。 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查扣了过期酸奶,随后追回了已售出的2箱酸奶。目前,该案件正在依法进行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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