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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整治旅游市场
擅自改行程导游要受罚
  • 2012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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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宁4月10日讯(记者 曾现金) 即日起,济宁市对旅游市场进行整治。济宁市旅游部门重点整治导游的违规行为,如果出现擅自增加或减少旅游项目等违规行为,带团导游将受到旅游部门的警告,并被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
  在旅游过程中,游客如果发现这些违规行为,可以向济宁市旅游部门投诉。如擅自改变旅游合同安排的行程,包括减少游览项目、增加或者变更旅游项目、增加购物次数或者延长购物时间;欺骗、胁迫旅游者购物或者参加需要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在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形,未采取必要的处置措施并及时报告等。
  济宁市旅游监察大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导游的违规行为,在《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如果存在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擅自中止导游活动三类违规行为,旅游行政部门对导游进行责令改正,暂扣导游证3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省级旅游行政部门将吊销导游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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