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菏泽市国税局局长朱文魁做客市长热线,称增值税起征点调高,84.86%的个体户受惠 |
| “纳税个体户减少1.41万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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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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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菏泽市国税局局长朱文魁做客市长热线。
本报记者 李贺 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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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4月10日讯(记者 李贺) “从2011年11月1日起,增值税起征点调整,全市个体工商户受惠户数达到1.41万户,占调整前征税个体工商户的比例为84.86%。也就是说,在以前的100户个体纳税户中有84户因起征点调整可以不纳税。”菏泽市国税局局长朱文魁10日做客市长热线时说,国家出台了多项税收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据介绍,自2011年11月1日起,国家对增值税起征点进行调整,销售货物的商家,增值税的起征点幅度调整为5000-20000元(此前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也是5000-20000元(此前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提高为每次或每日销售额300-500元(此前为每次或每日销售额150-200元)。 “经初步测算提高起征点后增值税年减少税额5632万元,占年个体工商户(含个人)增值税税收收入的比例为35%以上。”朱文魁说。 朱文魁表示,增值税起征点调高后,减轻了个体工商业户的经济负担,有利于增加下岗职工再就业机会,对于推进个体经济发展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公平都将发挥积极作用。 此外,国家出台了多项税收政策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据介绍,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底发布了小型微利企业税收新政。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对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税收减半优惠政策将惠及更广泛的小型微利企业纳税人。 以一家小型微利企业为例,如果其年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0元,2011年该企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12000元,而2012年该企业只需缴纳6000元,应纳税额仅为新政策出台前的一半。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纳税服务,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认真做好政策调整的各项配套工作,严格依法落实国家税法规定,确保将这些惠民税收政策落到实处。”朱文魁最后讲述。 ◎帮你来问◎ 1、问: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进行小额消费索要发票时,经常有商户以各种理由拒开。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答:发票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凭证。 根据目前我省规定,纳税人在销售商品时,如果金额超过10元的,不论消费者是否索要发票,纳税人都要如实开具;如果金额不超过10元,而且消费者没有索要,纳税人可以不向消费者开具,但只要纳税人主动索要,纳税人必须开具。如果纳税人拒不开具,消费者可以在购买商品时,要求纳税人提供能够证明从纳税人处购买商品的销货清单、收款凭证、付款小票等有效书面凭证,向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者主管国税机关投诉。 2、问:现在家庭、个人买车的非常多,如何去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呢?目前对小排量车还有没有优惠,到哪里办理,怎么办理? 答:2011年1月1日起,1.6升及以下小排量车车购税恢复按10%征收。自2010年起,菏泽车购税办理实现了市、县通办,购车消费者既可以在所属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缴纳,也可以在市车购税办税服务厅缴纳。菏泽市车购税办税服务中心位于长江路966号菏泽市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局办税服务大厅内。 申报缴纳车购税时,应携带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购车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车辆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3、问:车购税可以退税,是真的吗? 答:按照现行《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已缴车购税的车辆,只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一是因质量原因,车辆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二是应当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车辆,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不予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 其它的退税说法,请不要轻信,谨防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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