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齐鲁晚报数字版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蘑菇含甲醛?煮后会消失
专家称此类甲醛系自身代谢产物,彻底蒸煮后可放心食用
  • 2012年04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 【PDF版】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 董海蕊) 针对目前有关青岛蘑菇含有甲醛的报道,10日上午,青岛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通报会,向市民说明情况。食品安全专家称,岛城蘑菇中的甲醛是蘑菇自身代谢产生的,彻底蒸煮后会消失,市民可放心食用,不会致癌。
  据青岛市卫生监督局首席专家靳晓梅介绍,通常来说,甲醛分为两种,一种是游离甲醛,对人体确实有害,甚至会致癌;另一种则是化合物甲醛,食用后对人体并无影响。蘑菇自身含有的甲醛属于新陈代谢过程的中间产物,这些甲醛在经过清洗和加热后会被破坏掉,因此做熟后的蘑菇是安全的,市民可放心食用,不会损害身体健康。
  靳晓梅介绍,很多的天然食物包括蘑菇、肉类、甲壳类动物、乳制品等都含有少量甲醛,但经过彻底蒸煮后甲醛会消失。目前,我国对蘑菇中甲醛的指标含量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照韩国、日本、欧盟的标准,蘑菇甲醛含量在300毫克/千克以下是安全的。
  据青岛大学的马兆立教授介绍,之前媒体的报道没有全面理解实验检测的数据,他说甲醛有化合物甲醛和游离甲醛之分,对于检测的蘑菇样品,从仪器检测的数据和蒸煮后的数据综合来看,送检的蘑菇检测出的甲醛是自身代谢的产物,是可以放心食用的。
  同时,青岛市食安办在媒体报道后,第一时间向青岛市农委、工商局发出联合协查通知,对市场上的蘑菇按照国标方法,从源头、流通领域和市场对蘑菇进行重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蘑菇将严肃查处。食安办工作人员介绍,青岛市财政还拿出500万元的机动食品安全检测费,保证在第一时间处理各界反映的青岛地区食品安全问题。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通信地址:中国 山东省 济南市泺源大街6号F15   邮编:250014   E-mail:wl@qlwb.com.cn
电话 新闻热线:96706   报刊发行:0531-85196329 85196361   报纸广告:0531-82963166 82963188 82963199
副刊青未了:0531-85193561   网站:0531-85193131   传真:0531-86993336 86991208
齐鲁晚报 版权所有(C)   鲁ICP备05004346号